济南企业申报高企需提前准备的条件
尽早获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有Ⅰ类和Ⅱ类知识产权之分。
其中,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国家一级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属于Ⅰ类核心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属于Ⅱ类核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要和必须条件,在高企认定中也会给申请人带来相应较高的分数。
提前归集财务费用建立科技财务体系
高企认定工作指引中明确了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同时明确指出企业应对研发费用进行单独列支并单列到具体研发项目。
否则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高企认定时,才临时按照「指引」要求,按项目对研发费用逐项进行归集、认定,工作量非常大,效果还不好。
事前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体系
认定条件要求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要在10%以上。这就要求企业要建立人力资源体系,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通过专业化、系统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满足公司和员工发展的需求。
预先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转化成果,是高企认定的认定条件中另一项高分项,因此,在这一项做好工作,是直接可以提升高企认定成功率的。
及时建立研发机构,规范组织管理
高企认定工作指引指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评分占比20%,这就要求企业在日常研发过程中对研发流程的梳理、管理制度的执行、奖励政策的体现都要明确规范。
因此,但凡能证明企业实际进行了研发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材料都应要注意日常收集与整理,才不至于临时抱佛脚,资料准备不充分。